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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广东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人公告(北京场)

2025-10-09 11:36:46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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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工程职业学院是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高标准、高起点成立的现代化公办普通高等院校。位于粤港澳大湾区和珠江三角洲的中心城市——惠州,毗邻深圳、香港、广州、东莞,东接汕尾,北连河源、韶关,交通便利,区域优势突出。

学校占地38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2万平方米。学校设置了马克思主义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智能工程学院、信息工程学院、财经商贸学院、生态工程学院、人文学院7个二级学院;开设有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数控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工业设计、计算机应用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技术、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电子商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财富管理、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园艺技术、动物医学、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宠物医疗技术23个专业;建设智能制造、电子集成、数控装调、自动控制、逆向技术及快速制造、工业机器人生产训练、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现代园艺、动物医护等多个能够满足现代职业教育需求的现代化生产实训中心。目前,在校生13000余人。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坚持公开招考、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5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的高校应届、往届毕业生均可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3.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备《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条件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在符合本招聘公告的资格条件下,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4. 年龄条件:年龄、工作时间等时间计算截至开始报名之日(举例:开始报名之日是2025年9月30日,“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工作时间计算以此类推)。

5. 国(境)内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于 2026 年 8月 31日前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6.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 报考者自身条件必须符合通过入职人员岗位背景审查,必须符合人事入职调动手续要求。

8. 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招聘岗位名称、人数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北京场)岗位需求表》(附件1)。

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广东省 2025 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 4,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资料的中文翻译件。

三、薪酬待遇

(一)薪酬待遇: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和相关福利待遇规定。

(二)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新招入职人员到校后,将根据学校现有岗位职数及聘用规定进行岗位聘用。由于学校现有岗位设置及聘用等原因,学校不承诺完全按新招入职人员已有专业技术职称聘任,即有可能根据学校现有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高职低聘。

(四)签订在我校服务不少于5年的《协议书》。不签订《协议书》的,视为放弃聘用。

四、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应聘者报考资格网上初审→发布现场复审(面试)通知(含通过初审人员名单)→现场复审报考资料、验原件、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公布总成绩→面谈签订《就业协议书》(待体检合格、公示无异议、考察合格后才能正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等手续。

(一)报名(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同时报考多个岗位者视为无效报名)

1.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至10月17日(星期五)17:30止。

2. 报名方式(只接受网上报名):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系统(https://zp.hzevc.edu.cn/)进行报名。请应聘者务必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资料(报考资格初审以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

应聘者在报名系统确定提交报考信息后,在“我的申请”界面点击“查看简历”能查看报考信息,方为报名成功。

上传的材料电子版包括:

(1)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分别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3)职称证书(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4)职业资格(技能)证书(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5)获奖证书(在《报名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一般提供近3年获奖证书,分别扫描,合成一个PDF文件)

(6) 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 “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7)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

港澳地区《无犯罪纪(记)录》(中文版,扫描成PDF文件同页上,可在考察环节提供)。

提交报名材料不齐,或不按规定提交材料,或不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材料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初审

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领导小组以应聘者网上报名资料为依据,对应聘者资格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名单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发布现场复审(面试)通知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复审,审验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凡有证件、材料弄虚作假者和证件、材料不齐者一律不得参加考试。未按时到场参加现场复审、领取面试通知书的,视为放弃此次考试资格。

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可以立即到“现场审核办公室”申请复核,逾期不再接受申请。每位应聘者只能申请复核一次。

现场复审时,报考者需提交以下资料(原件查验后返还,复印件留存)。

1. “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北京场)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大一寸免冠彩照照片,需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A4纸正反打印,留存原件一式1份)

2. “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北京场)报名登记表(附件3,缩小比列横向打印成A4纸大小,留存一式1份)

3.二代居民身份证(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4.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5.职称证书(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6.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7.获奖证书(《报名表》中填写的奖项都需提交获奖证书,一般提供近3年获奖证书,留存A4纸复印件,各一式1份)

8.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 “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留存原件,一式1份))。

9.港澳居民还需提供以下材料: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留存A4纸复印件,一式1份)。

10. 大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相片1张,贴报名表。

(四)考试

1. 考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2.考试方式、内容和范围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教师岗位考试,只进行面试。考试(面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最低入围分数线为60分。

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与教育教学相关的专业知识及处理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测试时长15分钟。

应聘者以正式考试时间为准,提前60分钟到场,以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面试当天,如报考人数多而无法在当天完成所有应聘者面试工作时,将对应聘者进行封闭式管理,顺延考试时间,直到所有应聘者面试结束为止,请应聘者理解和配合,自觉遵守考场考务要求。

3. 公布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

(1)面试成绩在测试时段向应聘者公布,并由应聘者在相应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应聘者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场总负责人和监督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2)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应聘者总成绩和入围面谈签约人员名单,并告知面谈签约的有关事项。

(五)面谈签约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公告。

1.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达到60 分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 1:1 比例确定拟面谈签约人选。若应聘者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主评委高分者为面谈签约人选。如主评委评分一致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因出现入围面谈签约人员自主放弃签约、未在规定的面谈签约时间内签约等情形而导致拟面谈签约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谈签约其他应聘者(面试成绩达到60 分以上)。

(六)体检

1. 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确定的体检对象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含复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并根据新教师入职背景审查要求增加心理健康测试等检查项目。

(七)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

考察期间,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征信等证明。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公安部、教育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背景审查。

考察报告经学校党委会议审议同意考察人选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后,报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考察人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八)公示

学校将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考试成绩及体检结果等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分别在市教育局网站和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

因应聘者放弃体检、考察和聘用资格,或应聘者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书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其他应聘者(面试成绩达到60 分以上),并按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应聘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高分者为递补人选。

(十)聘用(核准、备案与办理手续)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期限和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五、其它说明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任一环节审查出应聘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应聘者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考试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应聘者须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应聘者通联不畅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 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审计、财务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四)此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六、联系方式、监督电话

(一)联系方式: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网址:https://www.hzevc.edu.cn/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惠州大道汤泉段272号

邮编:516023

联系人:惠州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 寇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 0752-282171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 2:30-5:00)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hgcyrsc@huizhou.gov.cn

(二)监督电话:

1.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纪检室:0752-2821885

2. 惠州市教育局人事科:0752-2260716

点击查看>>>

1.“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北京场)岗位需求表.pdf

2.“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北京场)报名表.doc

3.“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北京场)报名登记表.xls

4.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惠州工程职业学院

2025年10月9日

原标题:“百万英才汇南粤”暨2025年惠州市“十万人才大招引”专项行动——广东省惠州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北京场)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huizhou.gov.cn/ywzt/sydwrsgl/content/post_56202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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